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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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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2-19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7月3日至8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重要内容,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给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二是组织开展第三期、第四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察讲堂。三是着力构建由院领导、办案团队、员额检察官、青年干警组成的多层次调研体系,已开展调研活动7次、形成调研课题3个。

(二)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每月对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每季度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违反“三个规定”线索核查和责任倒查力度,对“零报告”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党组会专题听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三是新聘任1名检察官助理,目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刑事检察案件1起、公益诉讼案件1起。

(三)关于“助推开远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13家单位共同召开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建立开远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第一批涉案企业合规专业人才库。二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求检察建议在制发过程中开展深入的调查核实,确保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充分发挥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干警再次深入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转变作风。二是依托智慧检务,紧扣流程监控,提升监督质效。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大对办案环节、节点期限、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等流程的监管。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实现案件质量与司法办案水平双提升。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等内容。二是完善阵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机制4项。

(六)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为重点,将保密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完善保密工作计划。二是将年度内开展两次保密专题党课培训列入工作计划,2023年下半年度保密专题党课于11月11日开展。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七)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举措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注,动态录入并实时更新领导批示、当前办理情况,精准把握办理进度,根据台账及时预警、对账督办,防止工作失管漏办。二是严格相关文件开展全面自检,及时总结经验。目前,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项目已经投入使用。

(八)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存量资金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杜绝产生存量资金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开支范围,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性质、用途等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九)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规范出差出行方式,完善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水平。

(十)关于“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格按照单位实际需要与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提前同上级采购部门沟通对接2024年度采购事项,按时限严标准完成政府采购。

(十一)关于“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最新相关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十二)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力打造“开远‘精’检”党建品牌,积极培育打造子品牌“刑检·益路同行”“开检‘心’服务”,初步形成检察工作品牌矩阵。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对标开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实地参观学习优秀经验做法,提升服务开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十三)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5个环节25个步骤,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步骤工作内容和程序,坚持“全面了解、严格审查”原则,严肃纪律开展政治审查。对5名提交入党申请书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缺失材料进行补齐。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完善党员组织生活记录工作。

(十四)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党总支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明确分管党建的班子成员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组织党务干部于2023年12月8日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基本要求、具体程序进行,确认选举有效后,才能公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审核各类材料,杜绝出现内容雷同、逻辑不通的问题。督促党组成员紧盯会前学习、查摆问题、自我批评及问题整改各个环节,确保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认真严肃、辣味十足。

(十五)关于“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未经报备设立的党小组进行撤销,并要求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党务、懂党务,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争取按照编制职数足额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二是充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新鲜血液,将2023年新入职的2名干警分配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以助推民行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三是创设“导师制”培育模式,出台《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导师带教”指导机制实施方案》,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2名学员确定1名院领导作为导师亲自带队,实施“一对一”结对指导。四是紧盯“关键少数”,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先进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222862;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灵泉东路30号;电子邮箱:kysrmjcy@126.com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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