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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 保护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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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 保护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 2023-03-01

“通过调查核实,反映开远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主任谢某某收受药品供货商的回扣、礼品礼金的问题失实......”经开远市纪委市监委批准,近日,开远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开远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会,公开为受到失实举报的谢某某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近年来,开远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去年以来,开远市纪委市监委共为1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增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性, 开远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和工作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在澄清正名工作中,坚持审慎稳妥,严格审批程序。承办部门在综合研判核实结果、问题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征求拟澄清对象意见情况后,制定出书面澄清正名建议方案,及时按程序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后,承办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完成澄清正名工作。澄清正名工作开展后,承办部门将澄清正名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信访部门。同时,开展“暖心回访”,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沟通交流,对澄清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听取澄清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表现,积极教育引导澄清对象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下一步,开远市纪委市监委将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的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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